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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节

 

岑致森:“当然。”

上楼进门,宁知远脱下西装外套,随手扯开领带,看到了玄关的柜子上自己的一个领带夹,应该是上次来时落下的。

还不只这个,这个家里落下了越来越多属于他的东西,他还留了一些换洗衣服在这里,家中基本的生活用品现在也都是两份的,虽然他可能一两周才会过来一次。

一点一点入侵岑致森的生活,原来是这样的体验,很叫人愉快。

“在想什么?”岑致森问他。

宁知远将领带也扔去柜子上:“回忆一下上次来是什么时候,有点不记得了。”

“十天前。”岑致森立刻给出答案。

“你确定?”宁知远有些惊讶,“又每天掰着指头算?”

岑致森:“记性好而已。”

宁知远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,的确整十天了,没办法,他这段时间实在太忙了:“好吧,你记性果然很不错。”

岑致森抬手一拍他的背,接过他手中的酒:“进去吧,先吃晚饭,我把酒也醒上。”

餐桌上是刚做好的晚餐,厨师已经下班,没有其他人打搅。

宁知远看一眼玻璃墙外,可惜道:“还是没赶上。”

他想拍从黄昏一直到入夜的墙外城市,惦记很久了,奈何每次都来的不是时候。

“要不要搬过来一起住?”岑致森坐到餐桌前,像是很随意地一问,“住这里你想拍随时都能拍到。”

宁知远也坐下,不置可否:“我考虑考虑。”

“什么时候能考虑好?”

“再说吧。”

岑致森便也算了,不再纠缠这个话题。

吃完饭,宁知远在玻璃墙边看夜景,岑致森倒来酒,递了一杯过来。

宁知远伸手接过,晃了晃酒杯,送到唇边,抿了一口。

酒香馥郁,如丝绒一般的顺滑口感,仿佛第一口进嘴里,他就尝到了微醺之意。

当然不是酒的原因,上一次跟别人喝时,他只觉得这酒不错,今夜在这里细细品味,才觉出了更多让自己沉醉的意味。

“口感是比我们上次在品酒会上喝的那瓶更好,”岑致森尝过中肯评价道,“更香一些。”

他说着微仰起头,又倒了口酒进嘴里,宁知远不错眼地盯着他,——他不断上下滑动的喉结、捏着酒杯的修长手指,还有沾了酒水的唇。

岑致森搁下杯子时,宁知远忽然倾身靠过来,嗅到了葡萄酒诱人的香气和他身上的气息:“是挺香的。”

岑致森没动,视线垂下,凝视着他的动作。

“知远。”

宁知远轻轻“嗯”了声。

有些东西确实是让人迷醉的,比如香水的味道、酒的芬芳,还有其他。

仅仅是前调而已,并不令人满足,他还想尝到更多。

宁知远笑闭了闭眼,又退开,继续喝着酒,欣赏起窗外的夜景。

岑致森思考了一下他刚才这个动作的用意,唇角微弯。

宁知远似乎比先前更轻松惬意,甚至难得地餍足。

岑致森看着这样的他,想起宁知远第一次跟自己回来,也是在这里他们一起喝酒,那时宁知远的失意,他到现在都记得。

那也是头一回,宁知远在他面前收起了那些将自己层层包裹起的尖锐的刺,让他窥见了一点内心。

那夜宁知远说“他把我甩了,我不想再追逐他了”,原来他便是宁知远说的那个更想追逐的目标。

但其实宁知远根本不需要追逐他,无论面对多少困境和压力,宁知远从来游刃有余,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,这样的宁知远,身上的光芒是任何人都挡不住的。

“知远。”

宁知远转头,岑致森举杯,轻碰了碰他的酒杯。

宁知远看着他含笑的眼,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。

岑致森说:“确实值得庆祝。”

“庆祝什么?”

“所有。”

所有,那些叫人高兴的事,他们的关系,和其他。

岑致森觉得,就连今夜墙外稀松平常的城市夜色,都值得庆祝和赞美。

宁知远再次笑了,也与他碰杯:“好吧,庆祝所有。”

都是见证

月底汤家办婚礼,宁知远想起这个事情时,已经和岑致森一起在去酒店的路上。

“我没带现金,随礼跟你的一起吧,回头转给你。”

宁知远说着,放下座位前方的遮阳板,对着镜子摆弄了一下自己的领带。

岑致森开着车,偏头看了他一眼,忍笑:“好吧。”

“啪”一声,宁知远又盖上了遮阳板,靠回座椅里:“之前汤书杰不是说结婚没这么快,这才几个月,怎么就办婚礼了?”

“嗯,”岑致森随口解释,“两边家里催得紧吧,他自己也想。”

宁知远略意外:“他自己也想?”

岑致森:“你一会儿看到他就知道了。”

他靠边停了车,侧身靠过去,帮宁知远将领带解开,重新系了个漂亮的结。

“参加婚礼应该系个领结的。”岑致森提醒他。

“那没办法,”宁知远说,“我下午在工作,不是你说都差点忘了。”

岑致森莫名想起他之前说的连汤书杰也讨厌,有些乐,也难怪他不上心。

宁知远盯着面前人的眼,忽然问:“岑致森,羡慕别人吗?”

岑致森:“不羡慕。”

他说完抬眸,看着宁知远,继续道:“我觉得我们比较让人羡慕。”

宁知远:“哦。”

只有一个字,声音里的愉悦却丝毫不掩饰。

岑致森再次笑了笑,松开手,坐回去,重新发动车子。

婚礼在郊区的度假酒店举办,宁知远很快知道了岑致森那句“他自己也想”的意思,汤书杰跟在他老婆身后嘘寒问暖、殷勤备至,分明一副坠入爱河的模样,对比几个月前还一脸各玩各的态度,转变之快,令人咋舌。

再回想一下这人从前换女朋友的速度,宁知远不理解,爱情这东西简直不可理喻。

“其实我第一眼看到她就有感觉,那时就觉得应该就是她了。”

花花公子说起自己的动心史,半点不嫌臊得慌。

宁知远又一次想到自己问过好几个人的那个问题,汤书杰给出的答案大概是不具参考性的,毕竟他从无知到懵懂,早在生命初始时,岑致森就已经成为了他人生的一部分。

他之前也问过汤诗琪,问她一开始明明是玩具,后来为什么又上了心,大小姐给的回答是:“他跟别人不一样,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、很放松,他是特别的,所以是爱情。”

是特别的,所以认定了是爱情,宁知远觉得或许草率了点,又并非全无道理。

和新郎闲聊了几句,随了礼,岑致森让宁知远自便,他则要去换衣服。

宁知远这才意识到他还要做伴郎,跟着去了更衣室:“之前怎么没听你说?”

“我以为你知道,”岑致森说,“本来还要陪他一块去接亲,临时有个要紧工作耽搁了,才直接来了酒店。”

“所以你的任务就是一会儿帮他挡酒?”宁知远问。

岑致森无可奈何地点头:“你说对了。”

宁知远笑了,帮他将领结系上,手指滑上去,摸了一下他的喉结:“爱莫能助,你自己悠着点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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