叠人小说网
叠人小说网 > 故事里的日记 > 十、日记写了坦白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十、日记写了坦白

 

月考的日子很快来临,也很快就过去了,我不清楚脑袋浑沌又带着一身伤的自己可以考到哪里去,应该不会多差吧,至少我卯足了劲做临时抱佛脚的工作。

我回到学校上课时,把小翔吓了一跳。他向班长打听时只得到病假的答案,打电话给我,我又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关机,那天看到我一身伤才晓得我出事。

「手机阵亡了,那天在计程车里撞到,萤幕裂开……修理要八百块钱,妈妈说乾脆换一隻新的,我还没去买。」我向小翔解释。

我骗他是司机酒驾,一不小心撞上安全岛出了车祸。若让小翔知道我差点惨遭不测,他应该会很自责吧,事情既然已经发生,也没出太大的意外,我觉得能平平安安过去最重要,让更多人难过没有好处。

宗毓那天被我爸拉出去,免不了要问一下我们两个的关係。

「我跟小灵是好朋友啊。」宗毓露出无辜的神情看着爸爸,顺便把事情发生的经过叙述了一遍,最后我爸叮嘱他要好好照顾我。

什么?爸,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,我跟宗毓连开始都还没开始啊!

精灵在最后还是却步了,没有跟随暴龙离开山洞。

有天,可怕的魔物侵入了森林,精灵为了保卫森林而奋力抵抗,受了伤;暴龙在紧要关头出现了,将所有魔物赶出森林,并及时拯救了精灵。

精灵发现自己的心里其实很在乎暴龙,不管暴龙能喜欢她多久。

然而在精灵表明心意前,森林之神出现了,为了治疗精灵而将她带走,留下了在山洞里面等待的暴龙……

「小灵,我的故事就那样没了喔?」放学骑脚踏车的时候,宗毓在某个红绿灯下唉声叹气地问我,他的脚踏车停在我左侧。

原来他还记得那隻暴龙是他的代称啊,我还以为他已经完全把自己抽离,当暴龙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头了呢!我掩着嘴嘿嘿地笑,不告诉他我已经为暴龙另外创作了一个故事。

「什么故事?」小翔的车在我右边,和宗毓两人夹杀我上了癮,每天三个人就这样并行地骑着脚踏车,到某个路口才分开。

啊,对喔,小翔并不知道我帮别人写故事这件事,毕竟我也没跟多少人提。

「图画故事。」我用简单的方式说明道:「像宗毓就是一隻暴龙,我用暴龙当主角来写他的故事,偶尔画一些小插图。」

宗毓是个不拘小节的人,在明白我和小翔之间的关係后,虽然花了很久的时间适应我和他的要好,但恢復理性温雅的小翔显然让宗毓不那么反感了。

当然,我没告诉他小翔还在与他「公平竞争」。

小翔的个性和小时后差异很大,是奶奶去世的缘故,他说想实践奶奶的大道理;那次去学务处告发是因为宗毓的刺激行动让他火大,本来他没打算那么做的。

呵呵,宗毓在顶楼的第二次药剂量又下太猛了……

「暴龙?」小翔忽然狡诈地笑了起来,「包括数学讲义上面那隻吗?原来你连上课的时候都想着画暴龙啊。」

「才没有。」我朝他努鼻子,只不过宗毓那天暴跳的样子让我印象深刻罢了。

「你、们、两、个!不要在我面前眉来眼去!」宗毓又喷火了,伸出手要掐我,我和小翔马上踏着脚踏车全速前进,穿过已经绿灯的斑马线。

我回去要再画一隻喷火的暴龙!

「可是你以前不是很怕恐龙吗?作恶梦都会梦见恐龙把你吃掉,还有把人踩扁。」小翔骑着车边说边闷笑,「你一看到百科全书上面的恐龙就哭。」

「长大了才知道自己小时候好傻、好天真。」我居然会怕恐龙从书里面蹦出来把我吞吃入腹,所以从不叫父母带我进恐龙馆,和其他小孩大相逕庭,我对恐龙是极度恐惧的,「等等,所以你才在喷火龙下面画那个火柴人吗?」

「对啊,我在暗示你。」他很可惜我没有猜到,还把可怜的火柴人化成橡皮擦屑。

「你们两个在我旁边说着我听不懂的事,都不考虑一下我的心情吗……」宗毓阴沉着脸,旁边似乎冒出了几簇鬼火。

我和小翔咳了几声,识相地闭上了嘴巴。

虽然小翔说他和宗毓是保持公平竞争的关係,但他却常常在背地里帮我一把,实在让我有些摸不透他的心思。也罢,小学的时候他的想法就颇难懂,若不是他信任而亲口告诉我,我也很难猜到他有什么烦恼。

到了午夜场电影之约履行的这天,我将棕色的笔记本放到袋子里,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将我的心情告诉宗毓。

虽然宗毓还是嚷着说要看鬼片跟惊悚片,但那不足以破坏我的心情。

宗毓第二次看到我穿着不是制服的服装,第一次因为在病床上看不见什么,不过这次,当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,他的表情瞬间化为呆若木鸡,目光久久在我身上驻留,直到我拍了他的肩膀才回过神来。

我没有穿什么气质型长洋装,那骑不了脚踏车,更没有穿迷你裙,又不是想展现腿部线条给谁看──不过是很简单的polo衫跟短牛仔裤,配上一双帆布鞋,跟平时我出门的模样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所以说宗毓还挺容易被吸引的,我下了结论。以后不必特地为了他打扮什么,反正怎么穿他怎么脸红,就算我穿睡衣出门他都能吓一跳吧。

「你干么穿那么短!」他哇哇叫,脱下外套就要绑在我的腰上。

「没有啊,平常就这样打扮,很方便啊。」我拍掉他的手,「哪有很短,我又不是袒胸露背给人家看,平常穿制服还不是都露出这一截吗。」

我比比自己的腿。况且不是我穿得太短,是他的接受度太低的关係吧,路上大部分女生都这么穿,没有人会很注意呀,已经晚上了耶!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楚。

可是他很坚持,最后我只好真的把他的外套绑在腰上。

我说很丑,他回答我:「反正只能给我看啦!」

什么意思?那我以后出门不就要包得跟阿拉伯妇女一样吗?

在公车上的时候没有座位,我们两个只好站票。晚上八点多了还是很多人搭着车往市区去,宗毓一隻手抓着拉环,用另一隻手环着我的腰。

「怎么了?」他把我拉过去的时候我还感到莫名其妙,最后才发现我原本站的地方,周围包含他清一色全是男性。我扳开他的手,小声抗议道:「公车上本来就会这样啊,我不太介意。你不要在公眾场合动手动脚啦。」

「不要,我很介意。」他瞪了我一眼。

抗议被驳回,无法再上诉。算了,就让他抱着吧,反正他的目的就是想保护我,大概计程车事件给他带来太大的惊惶和阴影吧,我暗暗思忖。

而且他也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,刚刚还别过头去偷笑,我只是装看不见。

后来我也不抓拉环了,有他扶着,就算公车再晃我依然站得稳妥。我索性把新买的手机拿出来打泡泡龙,看有没有办法破前几天创下的高分纪录。

「喂,你这样我手会痠耶。」他在旁边埋怨,我抬头,发现他的眼睛盯着我萤幕上的游戏,很想看我打了几分的模样。

我斜眼看他,扬起眉绽出狡黠的笑。

「不然……」我靠过去,将半个身子倚在他身前,「这样,就不痠了?你还可以顺便看我打泡泡龙,一举两得、一石二鸟?」

他的脸涨得通红,但是没有出口叨唸我。噗,真不知道他脸皮是薄是厚。

搭了约四十分鐘的公车,我们来到人来人往的市区。决定十一点多再去看电影,两人就先到附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