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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D

 

香港,是我走过的最后一座城市。

完成了这趟旅行,就能将环游世界的拼图拼上最后一小片。

二十二年过去了,岁月果真在我脸上停下了足跡。每每站在镜子前,光亮的镜身上映出来的,仍是我当年刚復活的样子。

这些年来,我走遍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。唯有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长的时间,长生不老的秘密才不会被人发现。

我爬过日本的富士山,赏过满山遍野的樱花,也曾在艾菲尔铁塔上俯瞰夜晚的巴黎。在美国的时候,我偶尔会买一个最靠近球员的席位,近距离观赏nba球赛。我永远记得,在当家球星投进逆转的绝杀球时,我跟着主场的球迷振臂高挥,尽情欢呼的那股热血。

然而,心中却有一道风景,是再没有事物可以超越的。

小虹,我还在找你啊。

不。也许不该这样说呢。

我还在找,心中那道还未拥有名字的彩虹。

一切的一切,都是从那天开始的。

「你说……长生不老?」

「是的,长生不老。怎么样,有兴趣吗?」

「只要能和她在一起,求之不得。」我毫不掩饰地回答。

「很好,我就是欣赏你这么直接。」爱德华看起来十分开心,「那么,我就和你说明长生不老的规定吧。」

「等一下。」我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,打断爱德华。

「嗯?」

「我记得你曾经说过,一旦你连这项能力都用完了,你就会像一般人一样进入轮回……」

「是这样子没错。」爱德华若无其事地说道。好像我说的事情与他无关似的。

「这样……真的好吗?我不过是只和你认识不到几天的人啊……」

「哈哈哈!原来你是在担心这个啊。」爱德华又大笑了起来,「我会做出这个决定,原因并不在于我对你的认识有多深。在你跌落谷底的那些日子,小小年纪的温云虹,明明可以什么都不管而前往下一世,最后她却甘愿花费十年的岁月,只为了将你的人生拉回正轨。以她当时的年纪来看,对你有着这样的感情,已经超出我的预期。」

我沉默着,没有给予爱德华任何回应。

「至于你,在机缘巧合之下也同样为了她而走上復活这条路,我之所以没有告诉你即将面对的一切,是因为在这个世界里,身为神的我,永远只能扮演旁观者的角色。我只负责在我认为对的人出现的时候把选择权交到对方手上,除此之外,我不能干涉他的任何决定。」说到这里,爱德华叹了口气,「像你们这样甘愿为对方牺牲的爱情,令我由衷地感到钦佩。因此,我怎么样也不想看你们在歷经重重难关后,仍必须走向和彼此分离的路。」

「但是……这样,你就必须卸下神的身份,跟着一般人一起投胎了……」

「呵呵。」爱德华轻笑,「六百年的岁月,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。况且,我认为把这些机会使用在你们的身上,绝对是值得的。」

「谢谢你。」爱德华的回答让我有些鼻酸,「我……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才好……」

「找到她,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。」爱德华拍了拍我的肩膀,「现在,我要向你说明復活的规则了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首先,长生不老并非完全没有条件。你必须先告诉我,你是为了什么而选择这条路。你的意志必须足够坚定,否则它将无法生效。而我也只能去寻找下一个对象。」爱德华收起笑容,「通过意志的考验,确认你是有资格获得这项能力的人后,我们会给你足够的资源,你不必担心自己的生计,只需要专心在你所想要达成的目标上,一旦你的目的达成了,岁月便会在你的脸上恢復运转。换句话说,等你完成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后,你就会开始像正常人一样变老。」

「听起来似乎和復活一样,没有想像中的简单啊。」我摸着下巴。

「其实不然。只要你想要找到她的心意够坚决,那么最初的考验,对你来说无非是易如反掌。但我必须提醒你,如果你违背了初衷,做出和你的目的无关,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事情,那么下场就会和復活最糟糕的结果一样。你的灵魂,将会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。」爱德华严肃地说道,「以你的情况来说,就是爱上转生之后的温云虹以外的人。」

「意思是……我……只有一次机会?」

我马上明白他的意思--

我必须一次就找到小虹。否则,我会就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。

「是的。」爱德华点头,「儘管如此,你还是要接受长生不老吗?」

「是。」爱德华的警告,丝毫没有动摇我要和小虹在一起的决心。

「我就知道单凭这点是阻止不了你的。那么,就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吧──」

爱德华的口中,说出了一个我从来不曾忘记过的问题。

或者该说,打从復活以来,这个问题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盘旋。

接受了长生不老以后,最大的难题,就是如何分辨对方到底是不是小虹的转世。

我每天每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。既然小虹已经不再拥有前世的记忆,那么,就算我把自己和她的故事说出来,她也一定不会想起任何事情,因此,这个方法是百分之百无效的。

这样的难题困扰了我好久好久。在前面几年,我甚至怀疑过选择长生不老究竟是对还是错。我并不在乎最后找不到小虹而烟消云散,只会因为注定无法和她在一起而感到遗憾。

和爱德华告别的一年后,我便已经走遍自己的国家,开始将足跡拓展到世界各地。也许遇见了不同的人,或是见到了不同的风景,可以帮助我找到答案。

啟程后的第十五年,我来到美国的旧金山,在看完nba球赛的隔天下午换上球衣,也在当地的运动用品店买了一颗篮球,跑到饭店附近的球场投篮。

半个小时过后,场边来了五个年纪大约在十五、六岁的男孩。我正好打算休息一下,便坐下来静静地观赏他们练习。

美国人的爆发力就是不一样,儘管他们之中最高的只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,却一个个都能跳得老高将球塞进篮框。

不久之后,其中一个男孩往我这里走来。虽然他的皮肤不是很黑,甚至和亚洲人的肤色有点接近,但我还是看得出来,他在练习时所展现出来的那股爆发力,源自于黑人的血液。

「hey!doyouwannajo?(嘿!你要和我们一起打吗?)」

于是,我加入了他们的战局,我和这名前来邀请我的男孩被分在不同的队伍里。

十五年来,我不曾荒废过篮球。在结束一趟旅程回到家乡休息时,我每天都会到篮球场报到。所以儘管他们的身体素质十分劲爆,我还是能运用各种小技巧突破他们的防线。

最后,我们的队伍赢得较多场胜利。

「wow,you’reaazg!(你的球技令人惊艷啊!)」我的其中一名队友向我击掌。

「hey!」我还坐在地上休息时,赛前邀请我的男孩再次走向我,「oneorejtyouand(再一场,就我们两个。)」

「okay,afteryou(好啊,你先攻吧。)」

他的挑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。在刚才的比赛中,当我一球一球得分的时候,他显得有些垂头丧气。因为他和我对位的次数是最多的。

在我和他的对决中,从他浅绿色的瞳孔里散发出来的高昂斗志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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